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

作者: 时间:2013-01-07 点击数: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

考务工作注意事项

 

1.根据考务工作的需要,东校区1、2、3号教学楼所有教室、北校区北楼教室设考场(安排中文系和数学系12级学生),西校区不设考场,请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好本系在北校区学习的学生按考试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大学英语”考试只在东区安排考场。

2.请各教学系、院做好相关的考务准备工作,如打印考生签名表、打印试卷交接单、准备监考牌、准备好考试前后试卷存放的柜子、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各教学班及各教职工等,同时要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3.认真相看考务、考试安排表,如有错漏及时跟教务科张年老师联系进行更正。请务必将核准后的考务安排、考试安排表及《河池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学〔2010〕73号)中的监考职责》,发给每个老师,要求其按规定完成监考工作。同时将将核准后的考务安排、考试安排表及《河池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的《课程考核纪律》和《河池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考试作弊事实认定及考试成绩处理办法》(院教学〔2007〕16号)发给每个教学班,要求每位同学按规定参加期末课程考试。

4.在整个期末课程考试工作中,如监考员临时有事不能履行监考工作的,请各教学单位自行调整,找人代替。

5.期末考试使用到部分由系、院拿钥匙的多媒体教室,请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开关门及该教室卫生的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启用东校区1、2、3号教学楼所有教室,北校区北楼所有教室,请通知各班学生将滞留各教室内的书籍、资料搬走,否则将作无主处理。

6.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一天,认真检查好考试所需试卷是否到位,本单位有监考任务的教师是否通知到位,参加考试的班级是否通知到位。

7.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前,务必认真阅读《河池学院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指南》,以免由于操作失误而为日后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学期有申请缓考学生的教学系、院,请通知任课教师填写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选择“缓考”;有因各种原因未能选课且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及考核的学生的教学系、院,请告知任课教师在本班成绩单后手写该生的成绩。

8.任课教师在上交考试成绩等材料时,请按评估整理试卷材料要求操作,按试卷档案袋封面所列目录按顺序排放好,按档案袋封面所列目录收材料即可,不用收B卷及B卷的评分细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等材料。任课教师所上交材料不齐的先不接收,以免以后难补。

9.请各教学系、院在接收成绩时,如有补考(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作弊),要求任课教师填写补考名单一式两份,各系将学生成绩上交学籍科的同时,将一份补考名单上交教务科。

10.任课教师、监考员等上交及领取相关考试材料时,请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11.考试安排若有变动的,以教务处教务科最新的通知为准。

12.为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考前复习,东区1号教学楼二区1-3楼所有教室(一区、三区教室不开放)将于以下时间段晚上对学生开放,请告知学生,其它教室正常开放。

东区1号教学楼二区1-3楼教室晚上开放时间段:2013年1月13—17日

 

 

                                 

 

                                    河池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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