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9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河池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教学改革,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力度,提高教学实效性。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参评内容
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开展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
三、成果申报方式
以个人或学习小组方式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作品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2.申报优秀成果评选的作品统一填写课程实践教学报告书(见附件1),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左侧装订。报告书表格内容统一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如果是影视作品类,除填写报告书内容外,请同时提交电子作品(作品文件名:姓名+课程+项目名称)。作品格式统一转换为WMV或MP4格式。
3.作品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请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东区1号教学楼2区-410办公室)廖老师;电子材料请发邮箱:liaoshuqun2008@126.com 。
五、参评作品要求
1.重点围绕课程教学内容,主题突出,选材新颖。
2.突出原创,杜绝抄袭。
3.报告书内容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格式规范。
4.成果属于文字类作品的,报告正文内容(附表7)不得少于6000字(不包含图表);属于影视类作品的,作品介绍(附表8)不得少于1000字(不包含图表),影视作品时长一般不少于8分钟。
(注:凡不符合1-4点要求的作品,请不要参与申报)
六、优秀成果评审与奖励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作品按课程进行分类评审,并视申报作品数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并颁给获奖证书: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00元。

附件1:河池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报告书

 

河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十日
 

附件1:河池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报告书




版权所有 2011 河池学院 Copyright@2018All Rights Reserved